东湖高新: 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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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开立保函合同》,向平安银
行申请开立分离式履约保函,按持股比例为公司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南信东”)(公司持股 15%)与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隆平高科科技园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隆平高科管委会”)项目履约提供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的
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至本公告日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338,533.04 万元(含本次担保),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1,275.06
万元(含本次担保)。
独立性无影响。
   一、开立保函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了《开立保函合同》,向平安银行申请开立分离式履
约保函,按持股比例为公司参股公司湖南信东与隆平高科管委会项目履约事项提供金
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的担保。
   二、审议情况
子公司、参股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审议通过了:按公司持股比例为参股公
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金额不超过 300 万元。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1-006)。
子公司、参股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 2021 年 1 月 26 日、4 月 10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三、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湖南省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厂房 4
栋 101
   法定代表人:肖雄飞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股 15%;长沙城开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83.46%;信高共赢(深圳)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54% 。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68,388.25 万元,负债合计 65,144.5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243.75 万元。
   机构类型:分公司
   营业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54 号宏城金都大厦 1-3 层
   负责人:邓红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
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四、开立保函合同的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保证范围: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保证起始日为 2022 年 1 月 5 日,保证到期日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
   五、本次履约保函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信东经营履约需要,同时也符合公司利益需求。
比例保函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湖南信东对履约监管协议的履约能力将影响公司的担保责任。隆平高科管委会对
项目工程进度有三个监管时间节点,能直接对项目公司的履约行为进行扣款。若违约,
每个时间点可扣除违约金三分之一。
   应对措施:公司作为湖南信东的股东,将积极履行股东责任,督促和指导项目公
司合理安排经营计划,严格按《履约监管协议》要求推进各项工作,以避免公司相关
权益受损。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议案》:
   (1)同意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按公司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向金融机构
申请开具履约保函不超过 300 万元,为其经营履约义务提供担保;若本次履约保函
开具,则前次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授权终止; (2)上述连带责任保证
期限为:以实际开具的履约保函为准; (3)上述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董事会认为上述项目公司后续取得目标地块土地权证后,将具备相应的独立融
资能力及偿还能力,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其经营履约义务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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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1)为支持参股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本次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为参控股公司通过
金融机构综合授信业务,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履约保函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
    (2)提醒公司经营层加强对参股公司湖南信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管理,
积极履行股东责任,督促和指导项目公司合理安排经营计划,严格按照《履约监管协
议》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七、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孙公司及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
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338,533.04 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62.91%,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61,275.06 万元
(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 11.39%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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