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 00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联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协议,签订该协议是为了与其建立紧密的战
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的具体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具体业务合作将由双
方在框架协议范围内另行签订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
会的批准,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他相关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搭档”)于
展开战略合作,合作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合作费用总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黄金搭档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公司董事兼总经
理刘伟女士曾任该企业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黄金搭档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
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金额将达到三千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交易适用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
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重组上市,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制、生产、
加工(限分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等功能性食品,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
(医疗、诊断、治疗、心理咨询除外),食品流通(粮食除外)、I 类医疗器
械、日用百货、化妆品的批发、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并提供相关配
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系由锐机投资有限公司、港联有限公司在中国上海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港
澳台投资、非独资)。黄金搭档主要从事国内保健食品、营养食品的研发、生
产及销售,经过二十余年的沉淀,其核心产品“脑白金”、“黄金搭档”等已发展
为业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136,293.83 138,640.55
净资产 16,137.25 13,143.58
营业收入 22,021.41 21,786.35
净利润 2,650.52 1,994.28
业,且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曾任该企业董事,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将以同类服务市场价为基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公
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经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巨人网络定位为一家以互联网文化娱乐为主的综合性互联网企业,长期深
耕互联网游戏的研发和运营,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和沉淀,形成了基于互联网及
大数据,并以用户需求为出发营销理念,在互联网游戏产品的应用外拓展边界,
逐步尝试向其他新场景的应用。
黄金搭档是目前中国规模较大、网络较广、实力较强的消费品企业之一,
旗下主打核心产品包括“脑白金”和“黄金搭档”等,同时拥有正在逐步推向市场
的脑白金+系列和黄金搭档牌黄金血康、劲骨胶囊、铁皮石斛和益生菌多系列
产品。面对当前环境下的发展机遇和挑战,黄金搭档正积极布局数字营销结合
自身产品的迭代以适应新的竞争环境。
鉴于双方对数字营销有着高度的共同认知,且双方分别在互联网和消费品
有着各自的优势,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长期合作、实现共赢”的
原则,发挥各自专长,在消费品数字营销领域进行深度联合探索。
(二)合作内容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在消费品数字营销服务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合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技术优势,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联合制定数字营销方案。
网络数字服务能力进行营销投放。
根据合作情况续期或签订其他合作协议。
订协议。
合作协议之间相互独立,其中任一协议之终止,不会影响也不应影响其他协议
之效力及履行。
之修改、解除和终止,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为之。本协议的修改应采取书面形
式,并由各方签署后生效。
行披露。黄金搭档承诺将配合巨人网络信息披露的需求,及时向其提供真实、
准确、完整的资料。
严格的保密义务;双方同时承诺,除非根据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将其在本项合作过程中所知悉的任何内幕信息和商业秘
密用于本协议目的以外的其他用途。
议义务的,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尽一切努力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协商方式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会
与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
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加强彼此业务协同,促进合作共赢,实
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了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和经过双方初步探讨后达成
的合作意向,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将由双方负责项目的工作单位在《战略合作框
架协议》约定的范围内协商签署。本次交易预计会为公司带来一定金额的业务
收入,但整体规模有限,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不包含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该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临 027)。
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其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方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已经董事会审议但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46,950 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交易对手方名称 金额 备注
易类别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购买关联方 上海巨人友缘生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
资产 物科技有限公司 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临 03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对
手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4,883 万元。
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海巨堃网络科
增资关联方 26,950.00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
技有限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
关联交
交易对手方名称 金额 备注
易类别
于增资上海巨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临 05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资
事项已实施完毕。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黄金搭档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
于实现双方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相关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
通过协议各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共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该事
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
效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此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公开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签署<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已回避表
决。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临 058),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东证睿波(上海)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或其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淘米集团 72.81%权益。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该意向性协议正常履行中。
(二)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下简称“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孚烨投资”)拟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87,59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总数不超过 20,243,79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7,017,899 股。
(三)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东、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的计划。若未来
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