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2-004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荣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股
权激励 2 名原激励对象陈玉凤、徐小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不再具备激励资格;6 名激励
对象因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按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6 人有部分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无法解锁。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
计 12.25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得
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陈玉凤、徐小建等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
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6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考核结果为“C”和“D”,按
照《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 6 人有部分比例的限
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无法解锁。本次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
购注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终
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
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董事会拟对公司战
略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为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计
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考虑后,拟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
回购注销 11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28,400 股,本
次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之配套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文件一并终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终止实施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发展和财务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
赵海荣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详见《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
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销2019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