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 关于公司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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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5       证券简称: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监事赵红婵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
                          “公司”)股份 2,420,044
股(占截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 234,985,690 股的 1.0299%)的监事赵
红婵女士计划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方式或在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605,011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75%。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收到公司监事赵红婵女士的《关于减持鸿合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赵红婵   监事会主席        2,420,044      1.029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605,011 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2575%。(若
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
量将做相应调整)。
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
持。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赵红婵女士在《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鸿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各项承诺的具
体内容如下:
     “自发行人 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如实并及时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
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
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人在减持时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红婵女士严格遵守了上述各项承诺,没有发生违反该
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敦促赵红婵女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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