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作为南通超达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达装备”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超达装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21]3711 号”文《关于同意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2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28.1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1,784,000.00 元,扣
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额)人民币 64,065,028.30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47,718,971.70 元,其
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8,200,000.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429,518,971.70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
衡验字(2021) 0015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经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总投资额 拟使用本次募 项目备案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环评情况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况
总投资额 拟使用本次募 项目备案情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环评情况
(万元) 集资金(万元) 况
饰模具扩建项目 (2020)47 号 (2020)92 号
皋行审备 皋行审环表复
(2020)48 号 (2020)93 号
合计 44,510.82 44,510.82 -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会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进展
情况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
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
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
金管理。
(二)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
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 5,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
款及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保本约定),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
控、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购买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投资期限
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
织实施具体事宜。
(七)关联关系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系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投资产品,不涉及风险投资,总体风险可控。
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开展。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适度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上述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
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是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
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超达装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超达装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
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龚泓泉 刘丽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