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2-008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0 人,可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9,97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76%;
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出具了审核意见,并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统发布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对本
次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9 日至 2020 年 3 月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
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
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 2020 年 5 月 15 日为授予日,向 147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 1,279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6 月 1 日。
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 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5.9932 万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96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
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魏泓、吴成才、戴亮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根据《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同意回购注销上述三名
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4,000 股,同时调
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2.95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公告》《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调整金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 143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一个解
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143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6,484,400 股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核实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2.9538 元/股调整为 2.9238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 2.96 元/股调整为 2.93 元/股。鉴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刘辉强因个人原
因主动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
同 意 回 购注 销 已离 职 激励对 象持 有 的已 获 授但 尚 未 解除 的 限售 限 制性 股 票
见。上述回购注销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6 月 10 日。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0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回
购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
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
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
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40%
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 30%
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上市流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解除限售的条件说明 是否满足条件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情形,满足解除限售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销售 29.95 万头(不含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满足的业绩考核 托管),2020 年公司
要求为:以 2019 年生猪销售数量为基数,2020 年生猪销售数量增长 实现 生猪销 售 75.99
率不低于 100%。(注:上述“生猪销售数量”指公司发布的销售情况 万头(不含托管),
简报或定期报告的生猪销售数量(不包括公司通过托管所销售的生 同比增长 153.72%,
业
猪数量)) 绩 满 足 解 除 限 售条
件。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2020 年限制性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个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 核管理办法》,公司
合格)四个等级。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个人考核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20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结果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度
解除限售 的 个 人 绩 效 进 行考
系数
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 及“良好”者为 20 名,
售系数。 上述激励对象满足解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 除限售条件,个人解
考核结果达到 A(优秀)或 B(良好),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 除限售系数均为
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 100%。
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C(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
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 60%限制性股
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不合格),则其
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均不可解除限售。激
励对象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相
关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中的解除限售规定,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
对象共计 2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59,97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376%。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解除限售 剩余未解除限售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的限制性股票数 的限制性股票数
票数量(股)
量(股) 量(股)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20 人)
注: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杜进鑫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李及鹏、欧阳晓平因公司出售子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000 股,上表数据已剔除该部分股数。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杜进鑫已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李及鹏、欧阳晓平因公司出售子公司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000 股
全部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人员外,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一致。
五、预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10,582,168 1.53 0 10,582,168 1.54
首发后限售股 128,499,507 18.60 0 128,499,507 18.6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0,538,532 1.53 -1,933,872 8,604,660 1.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1,110,926 78.34 259,972 541,370,898 78.57
三、总股本 690,731,133 100.00 -1,673,900 689,057,233 100.00
注:1、因回购注销 20 名离职对象已获授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 1,673,900 股,使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公司总股本减少 1,673,900 股;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
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 20 名激励对象全部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数量合计
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
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规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事宜。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
上述激励对象满足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九、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
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有权按照《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
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十、独立财顾顾问意见
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事
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
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见;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留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