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886
号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电子”、“公司”或“发
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40,660,874 股新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接受得润电子的委托,担任得润电子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得润电子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推荐其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
报告如下:
一、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人
中信证券指定张迪、李咏二人作为得润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代表人。
三、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名称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Deren Electronics Co.,Ltd.
注册资本(本次发行前):468,869,580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汇通路 269 号得润电子工业园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股票代码:002055
法定代表人:邱建民
董事会秘书:王海
联系电话:0755-89492166
互联网网址:http://www.deren.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电子连接器、光电连接器、汽车连接
器及线束、汽车零部件产品、电子元器件、柔性线路板、发光二极管支架、透镜
组件、软性排线、精密模具、精密组件产品(不含限制项目);SMT 贴片加工,
焊接加工;信息咨询、市场推广、技术支持服务、国内外贸易、国内商业、物资
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品);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
机软硬件的销售;汽车软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转让;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
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日 日 日 日
流动资产 530,739.02 560,156.34 665,805.42 668,811.96
资产总计 923,773.24 947,666.54 1,022,497.89 1,016,295.24
流动负债 499,760.24 526,470.36 600,957.11 603,278.60
负债合计 682,802.16 697,119.82 772,266.08 707,689.67
所有者权益 240,971.08 250,546.72 250,231.81 308,605.56
归属母公司股东
的权益
注:2021 年 9 月 30 日/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月
营业收入 542,580.35 727,222.85 748,621.21 745,410.56
营业利润 -5,608.07 10,783.08 -66,512.28 25,226.88
利润总额 -7,806.67 10,933.43 -67,251.56 24,678.12
净利润 -9,651.45 6,489.02 -61,981.43 24,597.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72.29 11,783.37 -58,548.11 26,102.44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975.34 -7,955.73 -61,777.96 1,027.0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90,035.15 -63,958.17 32,248.95 -25,033.87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21,574.06 -37,006.06 -39,531.05 -74,023.07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100,543.95 83,616.29 30,640.25 29,435.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1,458.76 -17,784.74 23,607.42 -69,688.00
加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日/2021 年 1-9 31 日/2020 年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流动比率 1.06 1.06 1.11 1.11
速动比率 0.71 0.77 0.82 0.81
资产负债率(%) 73.91 73.56 75.53 69.6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3.32 3.72 3.56 3.99
存货周转率(次) 2.81 4.06 3.60 3.69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472.29 11,783.37 -58,548.11 26,102.44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4,975.34 -7,955.73 -61,777.96 1,027.05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203 -1.3508 0.6723 -0.5219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2444 -0.3756 0.4921 -1.4528
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2.31 6.06 -24.65 10.13
净利润计算
加权平均净
以扣除非经常
资产收益率
性损益后归属
(%)
于公司普通股 - -4.09 -26.01 0.40
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0.0948 0.2472 -1.2205 0.5501
净利润计算
基本每股收 以扣除非经常
益(元) 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 - -0.1669 -1.2879 0.0216
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以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 -0.0948 0.2472 -1.2205 0.5501
净利润计算
稀释每股收 以扣除非经常
益(元) 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 - -0.1669 -1.2879 0.0216
股东的净利润
计算
五、申请上市的股票发行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上市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上市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期的首日(2021 年 12 月 13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即不低于 11.06 元/股。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
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为 12.33 元/股。
(五)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35,620,437 股,全部
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
核准文件的要求。
(六)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2,199,988.21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29,514,375.24 元 ( 不 含 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七)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2.33 元/股,发行股数
位,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汇
缔科技创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
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
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资基金
上海乾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乾瀛价
值成长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资
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深圳市华夏复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友道华夏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序 锁定期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号 (月)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深圳市火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火神
启富逐道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北京暖逸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暖逸欣积极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
星 1 号证券投资基金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宁聚映山红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
阳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前海捷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捷
创五邑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合计 135,620,437 1,672,199,988.21 -
(八)发行完成后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上市条件。
六、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
明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计超过百分之七;
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东、重要关联方不存在其他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关系。
七、保荐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承诺的事项
(一)本保荐机构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相关规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依据充分合理;
存在实质性差异;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修订)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本保荐机构自愿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
修订)的规定,自证券上市之日起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
息披露等义务。
(三)本保荐机构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保荐证券上市的规定,
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保荐机构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对发
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
要约定
提醒并督导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违
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
约定
发行人已在保荐协议中承诺保障本机构享有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相关的充分
的知情权和查阅权;其他中介机构也将对其出具的与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九、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张迪、李咏
项目协办人:唐经娟
项目组成员:黄子华、肖骁、吴欣键、陈谱钰、陈皓
联系电话:010-60838707
传 真:010-60837782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上市的保荐结论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
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
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
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
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
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迪 李 咏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