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作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洋王”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在董事会前知晓并对相关议案予以初审,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
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公消照明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
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投资设立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技术
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和社会公
众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刘升平: 郭亚雄:
黄印强: 胡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