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2022年1月10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九江街1099号6楼会议室召开。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西沐邦高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
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沐邦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
培训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