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
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恒而达的实
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恒而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
进行。
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恒而达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
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相关人员行为规范等内容,并结合有关案例进行讲解。
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
理人员在公司治理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恒而达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
培训情况报告
进行本次现场培训的人员为保荐代表人张华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作为培训对象参加
了本次活动。
三、培训成果
通过本次培训授课,恒而达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相
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的相关法规体系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对信息披
露的具体要求及募集资金管理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沟
通反馈,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
的效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培训情况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宁小波 张华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