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我们作为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
认真审阅和审议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
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相关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对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工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其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拟继续向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
请综合授信,将原综合授信额度由不超过20,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6,000万元,并由
上海华峰超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五年。
我们认为:目前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此次子公司继续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江苏
超纤的生产经营所需,将对公司整体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产生积极意义。同时,
此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担保的规定,亦遵循了公司有关对
外担保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江苏华峰超纤继续向
中国工商银行启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6,000万元,期限为五年,并同意
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独立董事:田轩、赵玉彪、易颜新、谭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