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2-00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
(以下简称《第 9 号业务
指南》)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规规定的不得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第
《第 9 号业务指南》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
等待期安排、行权安排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或安排;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制定了《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建立了相应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以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
考核。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充分考虑了历史因素、行业现状及未来发展预期等综
合影响并兼顾激励作用,能够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成长性。除公司层面的业绩
考核外,对个人还设置了绩效考核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
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
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行权条件及具体的行权数量。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
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
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