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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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69.2714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2021 年 12 月 31 日收市后的总
股本 107,886.02 万股)的 0.43%;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2019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
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
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
明。
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
实。
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
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
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
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
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
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
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15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
年2月3日上市流通,21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52.964万份股票期权于2021年2月3日开
始自主行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
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
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
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
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
自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为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总量的30%。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的登记完成 日为2020年1月20日,第二个 等待期将于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条件。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期,考核期自2019年起至2021
    年止,考核期内,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利润总额及营业收入的完成率,
    计算行权系数(N),结合各期约定的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各期可
    实际行权权益的数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其中,X为各考核年度的
    利润总额,Y为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
         考核期       2019       2020          2021
      利润总额指标 X(亿元)
      预设最高值(A1)     3.3       5.0           8.0
      预设及格值(B1)     2.7       4.5           7.2      经 审 计 ,公 司
                   X≥A1              100%            2020年度利润总
      利润总额指标完
                  B1≤X        成率(L)
                   X      营业收入指标 Y(亿元)                                   值;营业收入为
      预设最高值(A2)  150          200           300      241.02亿 元, 超
      预设及格值(B2)     130       180           270      过预设最高值,
                   Y≥A2              100%            可100%行权。
      营业收入指标完
                  B2≤Y        成率(M)
                   Y                  利润总额指标完成率(L)与营业收入指
      行权系数(N)
                      标完成率(M)孰低者
      各期实际可行权
                   各期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N)
         额度
      注:1、上述利润总额指的是上市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未扣除所得税
    费用的“利润总额”;
    算依据。
                                    人绩效评价结果
                                    为不合格,个人
                                    行权比例为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分年度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
    果确定其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人绩效评价结果
    (N)×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为合格,个人行
                                    名激励对象因个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人原因离职,公
                A      B  C    D
           等级                       司将注销其已获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授但尚未行权的
          标准系数    100%   80%  0%
                                    股票期权。其他
                                    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 均 为 良好 以
                                           上,个人行权比
                                           例为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209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股票来源、行权的具体安排
市后的总股本107,886.02万股)的0.43%。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      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数    剩余未行权数
   激励对象及职务
                 量(万份)          量(万份)      量(万份)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人员(209人)
  四、关于本次行权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披露《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登记完成公告》(2020-004),向 220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65.17 万份股票期权,
向 16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58.93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7.4 元/
份,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7 元/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1 月 20 日。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23),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4 元调整至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60)、《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61),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的实施完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
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
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
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此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于2020年12
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
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
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
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可行权/
解锁的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
为0%,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注销上述对象已授予但尚
未行权的合计22.6356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
   因上述事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4 元调整为 7.169 元,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由 3.7 元调整为 3.518 元,第二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办理 2019 年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相关事宜。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自主行权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五、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股票期权行权相关参数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股份数 755,548,000 股
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226,664,400 股。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 2019 年 10 月 11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
格由 9.62 元/股调整为 7.40 元/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由 1283.30 万份调整为 1668.29
万份。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公司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分派已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23),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
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7.4 元调整至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披露《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60)、《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2021-061),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的实施完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
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全 部 行 权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由2021年 12 月 31日 收 市 后 的 总 股 本
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确定股票期权在授 予日的公允价
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
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
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所募
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
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九、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
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续安排进行注销。
     十、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
发生变化。本次股权激励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
件。
     十一、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中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二、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9 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为 209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共计 469.2714
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且公司未发生《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
行权的情形。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行权比例为0%;1名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行权比例为80%;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公司将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其他208名激励对象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均为良好以上,个人行权比例为100%。本次行权符合《2019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9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
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209名激
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共计469.2714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
  十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针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和解锁条件成就已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获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行权
和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9
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
和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手续。
  十五、备查文件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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