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唐健
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名林志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津贴标准与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一致。林志伟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其将同时担任董
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比例超过30%,选举董事事项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
月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
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上市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
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保险。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需回避表决。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
月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拟于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整体工作安排,尚未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
意将上述事项连同本次董事会审议事项一并提交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下午
审议。
《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
《上 海 证 券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