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东华科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7 日 9:15-15:00。
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320653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80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 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56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四、会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表决;以下股份数均包括以现场和网络方式的投票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
议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 3252207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799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上的东华科技 2021-098 号《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同意 3252207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799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章程》修订案全文发布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的巨潮资讯网。
                                。
   同意 3252207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7799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详见发布于 2021 年 12 月
次董事会(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四、见证律师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
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2]承义法字第 00004 号)
                               ,认为东华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承义法字第 00004 号)
                                    。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七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