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22-00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召开情况
广场东塔 56 层
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2人,代表股份328,316,1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8098%。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 代 表 共 8 名 , 代 表 股 份 264,647,468 股 ,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的股份63,668,6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95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君合(广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
案。
议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26,075,6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7,4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4602%;
反对 2,24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5398%;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
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26,068,311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0,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3835%;
反对 2,08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355%;弃
权 16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席的律师见证。见
证律师叶坚鑫、黄建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