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 北京科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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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房产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是为了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提高
资产运营效率,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交易及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符合
公司发展战略,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滕   泰       傅   瑜         郭随英
                           二○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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