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9 证券简称:数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2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放弃此次股权优先购买权后,公司在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发
生变动,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发生变更。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之控股子公司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杭州景腾”、
“标的公司”)股东宁波浩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宁波浩盈”)拟将其持有的杭州景腾 49%股权转让给杭州荣都置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荣都置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700 万元。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鉴于杭
州景腾持有的项目已近尾声,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公司
拟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上述股权转让的
优先购买权。本次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
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所涉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名称:宁波浩盈持有的杭州景腾 49%股权
该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接受他人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
在任何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或限制情形,不存
在任何正在进行或潜在的影响杭州景腾少数股东转让股权的诉讼、仲裁或纠纷,
也不存在被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之情形。
(二)杭州景腾的基本情况
料,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总 额 325,664,964.97 元 , 负 债 总 额 37,421,065.26 元 , 应 收 款 项 总 额
现 营 业 收 入 98,718,192.86 元 , 营 业 利 润 43,640,337.73 元 , 净 利 润
景腾资产总额 201,841,456.80 元,负债总额 75,887,161.62 元,应收款项总额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5,481,346.79 元,营业利润 101,740,064.84 元,净利润
本次评估由浙江浩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以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为评估
基准日。本次评估对象为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市
场价值,评估范围为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和负
债,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经评估,杭州景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24 日的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7,533.29 万元,增值 1,207.75 万元,增值率 19.09%。评估
前总资产账面值 11,749.68 万元,评估值 12,957.43 万元,增值 1,207.75 万元,
增值率 10.28%。增值原因主要系企业的存货为未出售的住宅、商铺和车位,本
次评估对于存货采用不含税售价扣减相关费用来进行评估,考虑了存货的利润,
故引起增值。评估前总负债账面值 5,424.14 万元,评估值 5,424.14 万元,无增
减值。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前 转让后
合计 100% 100%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浩华评字[2021]209 号)的净资产
评估值为依据,股东宁波浩盈拟以不低于评估值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杭州景腾
放弃杭州景腾 49%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则需支付的股权收购金额为 3,700 万元。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鉴于杭州景腾持有的项目已近尾声,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
展规划,公司放弃此次股权优先购买权。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对杭州景腾
的控制权,公司持股比例不变,杭州景腾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
的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同意杭州景腾此次股权转让事项
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及资金规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