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02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4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马廷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51,303,05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51,303,05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
议案名称 票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比例(%)
数 数 (%)
《关于 2017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变更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季正刚、蔡红珍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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