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399 证券简称: 海普瑞 公告编号: 2022-002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
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拟分期发行。该事
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
为增强本次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
新投”)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本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担保协议书》,约定由高新投出具《担保函》,其中
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及担保费率等安排以公司与高新投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多普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普乐”)及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北地奥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地奥科”)向高新
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多普乐及北地奥科以持有的部分不动产为高
新投设定抵押反担保,公司以自有资金为高新投设定保证金反担保。前述反担保
安排以公司、多普乐及北地奥科与高新投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以上全资子公司的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已各自履行了子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增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于2021年12月11日刊登于
《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0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7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
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
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
赁。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3%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7.07%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中心) 26.60%
合计 100.00%
关联关系: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544,874,206.71 8,512,622,044.13
负债总额 884,615,012.51 883,485,296.36
净资产 7,660,259,194.20 7,629,136,747.77
资产负债率 10.35% 10.38%
流动资产 5,878,760,867.29 7,372,157,554.06
流动负债 880,479,057.06 879,349,340.91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458,612,726.46 625,077,123.79
利润总额 458,739,266.70 484,792,097.13
净利润 344,027,657.49 355,741,218.64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合同》项下由高新投垫付的其他费用
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二)《反担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深房地字第4000457007号、深房地字第4000432648号)
押合同》项下由高新投垫付的其他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债券增加增信措施并提供反担保,
有利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顺利实施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董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公 告披 露 日, 公司 及子 公 司实 际担 保余 额 折合 不超 过人 民 币
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