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1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
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根据有关规
定,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 月 4 日,公示期满 10 天;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等形式向监事会
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含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
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