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2-00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
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和平先生主持,应
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确保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出售方舟制药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时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对付款安排、期限进行调整,同时增
加了担保条款和资金占用费约定条款,在能够保障出售资产顺利进行的同时,也
有利于推动交易对手方积极履行协议约定,有利于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公
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2 年 1 月 1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