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5 证券简称:华星创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
与表决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东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互联港湾 17%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颢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颢
腾投资”)就转让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联港湾”)17%股
权事宜达成一致,双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作价 1,450
万元向颢腾投资转让互联港湾 17%股权。
综合考虑大程科技目前履约能力以及以往的履约情况、颢腾投资的履约能力、
互联港湾评估价值、互联港湾的经营情况及债务情况,虽然公司本次将剩余互联
港湾 17%股权以低于大程科技回购价格转让给颢腾投资,但转让价格高于互联港
湾每股净资产价格及评估价值,且覆盖了大程科技本次应支付的违约金,公司已
尽可能将该股权投资变现。
本次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公司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再与颢腾投资办理
股权过户手续。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短期支付能力,
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朱东成先生全权代
表公司处理《股权转让协议》后续具体相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大程科技签订<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互联港湾、任志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大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华星创业通
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二》,
各方约定若颢腾投资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累计支付 1,450 万元股
权转让款,顺利受让公司持有的互联港湾 17%股权,则公司不再按《杭州大程科
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北京互联港湾科技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原协议”)第 14.1 条第(3)项追究大程科
技未按原协议第 4.2 条向公司收购互联港湾 17%股权的 1,333 万元的违约金。如
颢腾投资未能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华星创业支付 1,450 万元股权转让款且
逾期超过 30 日,大程科技仍应按照原协议第 4.2 条、第 14.1 条的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补充协议二》相关条款生效后,原协议约定的大程科技回购承诺条款内
容将发生变更。
《补充协议二》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为公司与颢腾投资的《股权转让协议》
生效。签订《补充协议二》有利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继续履行,可以加强互联
港湾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保障其正常运作,有利于颢腾投资购买股权事项的履约。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互联港湾逾期债务及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权利等事项的
处置暨签订<补充协议三>的议案》
州大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关于北京互联港
湾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三》”),各方就
互联港湾债务逾期及相关业绩承诺补偿权利等事项达成新的处置方案。同时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朱东成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处理《补充协议三》后续具体
相关事项。综合考虑互联港湾资产情况、经营情况以及担保方的相关情况,签订
《补充协议三》有利于最大程度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如《补充协议三》能较好的
履行将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短期支付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华星创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