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
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30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控股股东李建湘先生已出具相关《承诺函》,具
体如下:
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未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和胜股份股票;
月内,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将不会出售或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和胜股份
股票,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票及通过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同时,本
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也不存在减持和胜股份股票的计划;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和胜股份所有,本人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
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