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来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宜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中来股份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不存在需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形,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的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规划,预计2022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杰太光电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杰太”)、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凤阳瞩日”)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1,18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定 2022年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发生金额(含
容 价原则 (含税)
税)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设备、
江苏杰太 市场公允 21,000.00 6,073.19
设备及备件 备件
向关联人出租
江苏杰太 房屋出租 市场公允 180.00 165.00
房屋
接受关联人提
凤阳瞩日 组件代工 市场公允 10,000.00 97.60
供的劳务
合计 31,180.00 6,238.19
注:“2021年1-11月发生金额(含税)”未经审计。
(三)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8月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下表为2021年度预计的日常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生额 生额与
关联交易内 实际发生金 预计金额(含 披露日期及索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预计金
容 额(含税) 税) 引
比例(%) 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 采购设备及 日,巨潮资讯
江苏杰太 6,073.19 20,000.00 26.13% -69.63
设备及备件 备件 网(公告编号:
向关联人出租 日,巨潮资讯
江苏杰太 房屋出租 165.00 180.00 100% -8.3
房屋 网(公告编号:
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初步判断,鉴于采购设备及配件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部分设备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或备件尚未完成交付,因此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
异。
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听取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说明并与中来股份相关工作人员就事实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进行沟通的基础上,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导致较大差异产生的原因
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是公司计划采购时间与采购实际交付时间存在差异,上述差异不会对
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注:
计;
事务所审计后,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杰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4MA1YW9KX6D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 所:泰州市姜堰区姜堰经济开发区陈庄路 600 号
法定代表人:QUAN-YUAN TROY SHANG
注册资本:9,09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8 月 9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8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高效太阳能电池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常州比太科技有限公司 3,090 33.9934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000 33.0033
泰州三水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000 33.0033
合计 9,090 100.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杰太资产总额 69,578,103.75 元,负债总额
元,利润总额 556,159.02 元,净利润 813,969.74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江苏杰太资产总额 197,356,633.22 元,负债总额 120,437,066.99 元,净资产
额-14,668,777.54 元,净利润-14,668,777.54 元。
公司副总经理刘志锋先生担任江苏杰太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苏杰太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
易。
江苏杰太生产经营正常,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
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凤阳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MA2U89W267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经济开发区永青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治雨
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9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10 月 29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组件、光伏应用产品、太阳能组件的生产
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级单、
多晶硅片、电池和组件及相关辅料、耗材的批发、销售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杭州瞩日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610 51.0000
宁波市中来新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3,000 27.2727
郭彦超 1,390 12.6364
凤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000 9.0909
合计 11,000 100.0000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凤阳瞩日资产总额 17,585,579.78 元,负债总额
总额-39,234.05 元,净利润-39,234.05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凤阳瞩日
资产总额 72,227,748.21 元,负债总额 24,982,696.36 元,净资产 47,245,051.85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营业收入 0.00 元,利润总额-2,715,714.10 元,
净利润-2,715,714.10 元。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市中来新能源应用技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凤阳瞩
日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凤
阳瞩日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凤阳瞩日生产经营正常,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
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系按照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市场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平等,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利用关联交
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交易具体价格、款
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待实际
业务发生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设备及备件采购是公司子公司日常采购所需,出租
房屋是子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接受劳务是子公司日常生产所需,上述均属于子公
司正常的经营情况,符合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推进公司发展。交易各方的履
约能力良好,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亦不会造成公司及子公司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通过了解本次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背景情况,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情况,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该等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
制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董事会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
定履行了审批决策程序,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合法有效。
(3)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交易事
项,交易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对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交易事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认可,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条件等因素,参考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与
其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关联交易协议
将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中来股份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红平 全洪涛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