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2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豪高新”)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上述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
则同意冠豪高新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