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德斌先
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
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