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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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193 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
     股本 0.47%
  ?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90 元/股
  ? 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15 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完成了《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
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
过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委托投票,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
事已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登记日为2020年12月25日,首
次登记限制性股票773.10万股。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回购注销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86万股,回购价格为2.9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
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1年5月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
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稿)>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 日
  (二)授予数量:193 万股
  (三)授予价格:2.90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五)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限制   占目前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性股票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核心骨干人员(13 人)           106      46.90%     0.26%
             合计              193      85.40%     0.47%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哈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73)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进入转股期,上表涉及的股本总额按照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进行
计算。
      (六)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021
年 11 月 1 日为授予日,向 15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3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前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其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定比 2019 年,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45%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定比 2019 年,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20%
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定比 2019 年,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16%
  注:“净利润”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准,但以剔除股权激励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在解除限售日,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
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
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
格与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根据绩效考
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系数,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系数:
 绩效评分(S)       80≤S        70≤S<80   60≤S<70   S<60
  个人系数         100%          80%       65%      0%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出具了《浙江哈尔
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61 号)。根据该报告审
验结果,截至 2021 年 11 月 21 日止,贵公司已收到吴子富等 15 名激励对象缴付
的出资额共计 5,597,000.00 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元整
(¥1,930,000.00),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3,667,0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合计     412,189,070   100.00   1,930,000   414,119,070   100.00
  注: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哈尔转债,债券代码:128073)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进入转股期,上表中本次变动前采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的股本结构。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六、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193 万股,每股收益进行
相应调整,按最新股本 414,119,07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0 年度每股收益为-0.07
元/股。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短线交易情形。
   九、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的用途
   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本激励计划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
 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
 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
 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经测算,2021-2025 年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票数量(万股)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
 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
 摊薄影响。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
 稳定性,并有效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
 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十一、备查文件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61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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