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1-16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上海中泰
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多经”)40%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持有
上海多经 60%股权。上海多经持有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信物产”),
体情况如下;
期限 1 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 40%提供 2,000 万
元担保,中泰集团按持股比例 60%提供 3,000 万元担保。
万元,期限 1 年,利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中需由中泰化学按持
股比例 40%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 10,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按
持股比例 60%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 15,6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 1 年,利率以最终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中泰集团提供 6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即 1,800 万元,中泰化学提供 40%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即 1,200 万元,中泰集团向
中泰化学提供反担保。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
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6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 号 1808 室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金属材料、机械设备、煤炭及制品、橡胶制品、有色
金属合金的销售等。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21 年 9 月末/2021 年 1-9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7,995.34 812,890.33
负债总额 154,077.50 747,767.43
净资产 63,917.84 65,122.90
营业收入 5,610,427.82 7,271,235.00
净利润 5,006.27 1,214.83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60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0,000 40
合计 100,000 100
上海多经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二)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23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玉祥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复兴东路 7 号 305 室
主营业务:石油沥青、矿产品、石油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食用农产品(不
含蔬菜、水产、鲜肉)、橡塑制品、棉花、建材、饲料、纺织品及原料、钢材、有
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纸制品及原料、化肥等的销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末/2020 年度 2021 年 9 月末/2021 年 1-9
(经审计)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568.42 73,962.88
负债总额 15,429.03 69,214.56
净资产 3,139.39 4,748.32
营业收入 415,490.08 292,712.14
净利润 3,037.77 1,608.93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550 51.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遵道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0 100.00
泰信物产系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多经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多经为控股股东中泰
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期限 1 年,中泰化学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 1 年,中泰化学向上海多经提供不超过 10,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期限 1 年,中泰化学向泰信物产提供 1,2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具体合同,具体根据上海多经、泰信物产经营需要向
银行申请放款时签订相应的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或具有反担
保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796,213.27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22%,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
对外担保1,810,813.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6.00%,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8.3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上海多经、泰信物产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集团按照持有上海多经
股权比例共同提供担保,对泰信物产的担保有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信,由公
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
易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综合授
信,由公司及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持有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并由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
反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
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
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九、独立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
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
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上海中泰多经国
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泰信物产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
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公司对中泰化学本次关联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月、2021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