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 以及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0 日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 13 名,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共计 66,07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383%,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30,37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560%。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共计 4 名,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数 6,717,1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52%。
刊载了《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1-042),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权。截
至征集期限届满,未有股东向独立董事刘蓉女士委托投票权。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此次股东大会
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
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7,1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宋江涛、陈书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7,1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宋江涛、陈书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9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决权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17,16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李桃元、刁建明、丁宏宝、宋江涛、陈书筛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