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 尖峰集团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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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 2021-024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连
续四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偏离上证指数 39.99%,累计偏离水泥行
业指数 37.22%,累计换手率达 30.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较 2021 年 12 月 26 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 46.44%,公司当前市盈率显著高
于水泥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 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同比下滑风险
同期下降 17.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4.12 亿
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9.25%。
  ? 子公司尖峰药业及上海北卡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上海北卡实现归母净利润-2,542.26 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35.22%。2021 年前三
季度,尖峰药业实现归母净利润 497.0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3.09%,上海北
卡实现归母净利润-1,674.0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8.44%。
  ? 现有专利收率较低,成本偏高
  上海北卡早期发明的“卡隆酸酐的新合成方法”的专利(专利号:
ZL201010609467.8)的工艺路线收率较低,成本偏高,不具有竞争优势。
  ? 卡隆酸酐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小、毛利率低,不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年度销售总收入的 0.39%,销售客户全部为国内客户,本公司无法确定客户的用
途。销售毛利率低于 5%(未经审计),低于本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0.1%,不会
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集团”或“本公司”)近期股
票交易出现大幅度波动,2021 年 12 月 29 日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存在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司股票在 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连
续四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停,累计偏离上证指数 39.99%,累计偏离水泥行
业指数 37.22%,累计换手率达 30.7%。截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股票收盘
价格较 2021 年 12 月 26 日收盘价格累计涨幅达 46.44%,公司当前市盈率显著高
于水泥行业平均水平。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
审慎投资。
  二、公司最近一期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同比下滑风险
  目前,本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本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本公司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4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年同期下降 9.25%。
  三、子公司尖峰药业及上海北卡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药业”)于 2018
年 1 月以收购股份和增资的方式控股了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北卡”),目前尖峰药业持有上海北卡 61.48%股权。近年来,国家不断深
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随着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带量集中采购等政策的
不断推进,药品价格大幅降低,医药行业营业收入增速下降。2020 年,尖峰药
业实现归母净利润 1,858.85 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17.24%,上海北卡实现归母
净利润-2,542.26 万元,较 2019 年下降 35.22%。2021 年前三季度,尖峰药业实
现归母净利润 497.0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3.09%,上海北卡实现归母净利润
-1,674.01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58.44%。子公司尖峰药业及上海北卡经营业
绩下滑对本公司的整体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四、现有专利收率较低,成本偏高
  上海北卡在尖峰药业收购前,于 2013 年 3 月出让了 “蒈醛酸内酯、卡龙酸、
卡龙酸酐及其关键中间体的新合成方法”的生产专利(申请号:2011102478118),
目前已不持有该专利,在使用该项专利时,需获得专利持有人的授权。另,上海
北卡早期发明的“卡隆酸酐的新合成方法”的专利(专利号:ZL201010609467.8)
的工艺路线收率较低,成本偏高,不具有竞争优势。
  五、卡隆酸酐的销售收入占比较小、毛利率低,不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客户,公司无法确定客户的用途,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卡隆酸酐的销售毛利率低
于 5%(未经审计),低于本公司 2020 年度净利润 0.1%,不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
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提高风险意识,切忌盲目跟风。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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