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宝钢包装”或“公司”)为进一
步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吸引、保留优秀管理者及核心
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等骨
干员工勤奋努力工作,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股东利益最大化,拟实施公司
为保证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票期权行权切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
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以量化的行为指标,应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异议时,可向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2022 年扣非利润总额相较于
期
行业平均业绩水平;2022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5.5%。
第二个行权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2023 年扣非利润总额相较于
期
行业平均业绩水平;2023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5.5%。
第三个行权
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或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2024 年扣非利润总额相较于
期
行业平均业绩水平;2024 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不低于 95.5%。
除上述业绩考核条件外,上述各行权期内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还与对应的业绩年份集
团内部对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值 W 或/及其的完成率 R 挂钩,具体如下:
注:上述授予、行权的业绩考核中净资产现金回报率=EBITDA/平均净资产,
是反映股东回报和公司价值创造的综合性指标,其中宝钢包装的 EBITDA 为扣除
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与摊销之前的利润总额,对标企业数据来源于 wind 呈
现的 EBITDA 值,平均净资产为期初与期末所有者权益的算术平均值。在股权激
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发生发行股份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或公司子公司发
生增资扩股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计入净资产现金回报率考核计算范围。
(2)对标企业的选取
按照证监会“CSRC 制造业——CSRC 金属制品业”、申万“SW 轻工制造——
SW 包装印刷Ⅱ”以及 wind“材料--材料Ⅱ—容器与包装”行业分类,公司选取
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较强的 25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本计划业绩考核的对标企
业。若在年度考核过程中,上述对标企业主营业务出现重大变化导致不再具备可
比性,则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相关样本进行剔除或更换。公司董事会
可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本激励计划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在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上述对标企业存在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应剔除
该收购行为对对标企业营收规模产生的影响。
(3)同行业企业的范围
根据证监会、申万以及 wind 行业分类,“宝钢包装”属于证监会行业“CSRC
制造业——CSRC 金属制品业”、申万行业“SW 轻工制造——SW 包装印刷Ⅱ”及
Wind(万得资讯)行业“材料--材料Ⅱ—容器与包装”,按照上述行业分类剔除
重复样本作为本激励计划同行业业绩考核的企业范围。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
度的行权比例。绩效评价结果与标准系数对应关系如下:
考评结果 AAA AA A B C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成就的,对应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行权股票期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期间每年度一次。
七、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提出申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八、考核流程
门、各被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目标,各部门、各被考核对象以此作为年度绩效考
核的依据。
评、单位评价、公司审定等方式最终确定。
交各审定机构审批。
九、附则
具体考核指标根据激励对象适用的绩效评价和管理制度制订。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