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0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钢包装”或“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在上海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
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提交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
议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与会董事讨论,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
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3380 万份股
票期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董事曹清先生、刘长威先生
属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
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制订的《上
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董事曹清先生、刘长威先生
属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及授予/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时,办理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上述授权
的有效期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因董事曹清先生、刘长威先生
属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其余 7 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获得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后,将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包含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2021-051 )。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