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9 证券简称:金陵药业 公告编号:2021-066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临时)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邮寄、电
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划(草案)
》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
行办法》
、《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
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
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
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
心管理/骨干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划考核管理办法》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旨在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
激励计划规范运行,考核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象名单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
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
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
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
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