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9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参会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扩充公司产能,同意公司以评估价格
天元镇天元村 2 号楼等工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5010.41 平方米,土地
使用权面积为 9263.00 平方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张忠良先生、陈松杰先生、张红曼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8 票,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
《证券时报》、
《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元/股。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 11 票,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三、备查文件
意见;
意见;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