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6 股票简称:重庆路桥 公告编号:2021-018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东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司。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国信”)与上海临
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临珺”)于2021年12月28日签
署了《关于重庆路桥的股份转让协议(二)》(以下简称“《股份转
让协议(二)》”),同方国信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9,265.11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7%)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
给上海临珺。本次转让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总股(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股(股) 持股比例(%)
同方国信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
上海临珺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重庆信托),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为其
关联公司提供与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企业重
组、并购策划与咨询服务;交通设施维修,工程管理服务,标准化服
务,规划设计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
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同方国信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庆信托为一致行动人,同方国信系
重庆信托的控股股东。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弄1号4楼402I室
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同方国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上海临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一)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的重庆路桥92,651,147股流通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6.97%,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其附属权益。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民币479,932,941.46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玖佰玖拾叁万贰仟玖
佰肆拾壹元肆角陆分)。
转让价款479,932,941.46元(大写:人民币肆亿柒仟玖佰玖拾叁万贰
仟玖佰肆拾壹元肆角陆分)。如乙方未能在2021年12月28日(含当日)
前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但乙方已支付转让价款不低于178,246,470.73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贰拾肆万陆仟肆佰柒拾元柒角叁分)
的,甲方同意给予乙方宽限期至2022年1月15日前(含当日)支付剩
余转让价款及宽限期内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甲乙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
根据2022年1月15日前(含当日)乙方最终实际付款金额,按照人民
币5.18元/股的转让价格,调整最终转让的标的股份数量。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甲方已支付转让价款198,246,470.73
元(大写:人民币壹亿玖仟捌佰贰拾肆万陆仟肆佰柒拾元柒角叁分)。
(三)股份交割
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合规
性的确认申请;
内,甲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标的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认书之日为标的股份转让的交割日。乙方自交割日起拥有标的股份权
益,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自交割日起由乙方享有。
(四)损益归属
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期间,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损
益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五)税费承担
因本次协议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
务主体各自承担。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双方公章之日
成立并生效。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重庆信托,实际控制
人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股份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具体情况请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