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1-071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
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申请 5300 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期限为一年,并同意以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位于昆明新城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金铺魁星街 666 号的 2 幢(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呈
贡区不动产权第 0013313 号)、7 幢(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呈贡区不动产
权第 0013318 号)、8 幢(不动产权证号:云(2017)呈贡区不动产权第 0013317
号)房地产抵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支行,为公司上述贷款提供担
保,期限为一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
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鑫圆”)
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红塔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期限为 2 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昆明
云锗”)、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鑫耀公司”)、中科鑫
圆分别各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兴业银行”)申请 1,000 万
元流动资金贷款,合计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 年。鉴于上述情况,
同意公司为中科鑫圆向红塔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中科鑫圆向红塔银行申请
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将部
分机器设备抵押给红塔银行,公司将公司及子公司共有的 14 项专利权质押给红
塔银行,为中科鑫圆向红塔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为 2 年。同意公司分别为子公司昆明云锗、鑫耀公司、中科鑫圆向兴业
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 3,000 万
元,担保期限为 1 年。
包文东董事长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
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