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1-14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通过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藏格矿业股份
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出于蓝”)、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出于蓝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藏格集团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约
定,青出于蓝放弃受让股份 44,248,0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具体
内容见《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已调整,因此信息披露
义务人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比例及变化情况相应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如下:
一、藏格集团简式权益变动调整情况
(一)释义
更新前:
上市公司、藏格矿业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藏格集团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永鸿实业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
新沙鸿运 指
有限公司
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青出于蓝 指
(有限合伙)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藏格集团减持藏格矿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累计达到 5%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更新后:
上市公司、藏格矿业 指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藏格集团 指 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永鸿实业 指 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
新沙鸿运 指
有限公司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藏格集团减持藏格矿业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累计达到 5%的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更新前:
由于藏格集团和永鸿实业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
《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
关通知和规定,藏格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青出于蓝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
协议》,永鸿实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两份《股
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藏格集
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8,575,019 股股份、向青
出于蓝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44,248,022 股股份,永鸿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
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5,113,884 股股份。
藏格集团在 2017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共计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首发后限售股 172,823,041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8.77%,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 减持股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 减持金额
股东名称
方式 日期 (元/股) (股) 本比例 (万元)
协议 2021/
西藏藏格 转让 12/13
创业投资 协议 2021/
集团有限 转让 12/13
公司
合计 172,823,041 8.77% 379,519.40
更新后:
由于藏格集团和永鸿实业在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
《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
关通知和规定,藏格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签订了两
份《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藏格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28,575,019 股股
份,永鸿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85,113,884 股
股份。
藏格集团在 2017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期间共计减持其持有的
公司首发后限售股 128,575,019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6.52%,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 减持股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 减持金额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方式 (元/股) (股) 本比例 (万元)
西藏藏格
创业投资 协议 2021/12/1
集团有限 转让 3
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更新前:
藏格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西藏藏格创业投
首发限售股 803,892,678 40.79% 631,069,637 32.02%
资集团有限公司
更新后:
藏格集团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西藏藏格创业投
首发限售股 803,892,678 40.79% 675,317,659 34.64%
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更新前: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藏格集团持有藏格矿业首发限售股
更新后: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藏格集团持有藏格矿业首发限售股
(五)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更新前: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
地
股票简称 藏格矿业 股票代码 000408.SZ
青海省格尔木市
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藏 格创业 投资集 团 藏青工业园管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人
有限公司 会 4 号办公楼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化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首发限售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803,892,67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40.79%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首发限售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 631,069,637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8.7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公司持有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30.78%股权,未解除巨龙铜业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更新后: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格尔木市
地
股票简称 藏格矿业 股票代码 000408.SZ
青海省格尔木市
信息披露义务
西藏藏 格创业 投资集 团 藏青工业园管委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人
有限公司 会 4 号办公楼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化 人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首发限售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803,892,678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40.79%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首发限售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 675,317,659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减少 6.15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否?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是 ? 否 □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公司持有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 30.78%股权,未解除巨龙铜业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二、新沙鸿运简式权益变动调整情况
(一)封面部分
更新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1100 股
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增加
更新后:
无
(二)释义
更新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出于蓝 指 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沙鸿运所持的藏格矿业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由3.73%变为14.57%,青出于蓝所持的藏格
矿业股份比例由0%变为2.25%
更新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沙鸿运所持的藏格矿业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由3.73%变为14.57%
(三)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更新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出于蓝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1100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H6WTA2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20-07-14 至 2050-07-1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1100
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出于蓝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
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宁波携手共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5,000.00 100.00
主要负责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出于蓝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或长期居住地
号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人委派代表
更新后:
无
的关系
更新前:
新沙鸿运的间接 100%控股股东为沙钢集团;青出于蓝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而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新沙鸿运、青出于蓝、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文荣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更新后:
新沙鸿运的间接 100%控股股东为沙钢集团;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的实控人
均为沈文荣先生,因而,新沙鸿运、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文
荣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更新前:
新沙鸿运的间接 100%控股股东为沙钢集团;青出于蓝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
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而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
新沙鸿运、青出于蓝、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文荣先生,构成
一致行动关系。
更新后:
新沙鸿运的间接 100%控股股东为沙钢集团;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的实控人
均为沈文荣先生,因而,新沙鸿运、沙钢集团及锦程沙洲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文
荣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例
更新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沙鸿运持有藏格矿业 73,441,891 股股
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3.73%;青出于蓝未持有藏格矿业股份。一致行动人沙
钢集团持有藏格矿业 192,000 股股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1%;一致行动人
锦程沙洲持有藏格矿业 359,100 股股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沙鸿运持有藏格矿业 287,130,794 股股
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14.57%;青出于蓝持有藏格矿业 44,248,022 股股份,
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2.25%。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持有藏格矿业 192,000 股股份,
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1%;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持有藏格矿业 359,100 股股份,
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新沙鸿运 73,441,891 3.73 14.57
青出于蓝 0 0.00 44,248,022 2.25
沙钢集团 192,000 0.01 192,000 0.01
锦程沙洲 359,100 0.02 359,100 0.02
更新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沙鸿运持有藏格矿业 73,441,891 股股
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3.73%。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持有藏格矿业 192,000 股
股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1%;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持有藏格矿业 359,100
股股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沙鸿运持有藏格矿业 287,130,794 股股
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14.57%。一致行动人沙钢集团持有藏格矿业 192,000
股股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1%;一致行动人锦程沙洲持有藏格矿业 359,100
股股份,占藏格矿业总股本的 0.02%。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新沙鸿运 73,441,891 3.73 14.57
沙钢集团 192,000 0.01 192,000 0.01
锦程沙洲 359,100 0.02 359,100 0.02
更新前: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由于藏格集团和永鸿实业在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关
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 年修订)》等相关通
知和规定,新沙鸿运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藏格集团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永鸿实业及国信证券签订了两份《股份转
让协议》;青出于蓝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藏格集团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增持。
更新后: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
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由于藏格集团和永鸿实业在国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关
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 年修订)》等相关通
知和规定,新沙鸿运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藏格集团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永鸿实业及国信证券签订了两份《股份转
让协议》;青出于蓝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与藏格集团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
转让协议》;青出于蓝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与藏格集团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
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拟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实现
增持。
更新前:
质押 冻结
股份转让方 交易股数
已质押股数 质权人 已冻结股数 冻结申请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
藏格集团 172,823,041 172,823,041 国信证券 172,823,041
级人民法院等
四川省成都市中
永鸿实业 85,113,884 85,113,884 国信证券 85,113,884
级人民法院等
更新后:
质押 冻结
股份转让方 交易股数
已质押股数 质权人 已冻结股数 冻结申请人
藏格集团 128,575,019 128,575,019 国信证券 无 无
永鸿实业 85,113,884 85,113,884 国信证券 无 无
(五)第七节 备查文件
更新前:
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与新沙鸿运之二)
《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与新沙鸿运)
《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与青出于蓝)
更新后:
备查文件
《股份转让协议》(永鸿实业与新沙鸿运之二)
《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与新沙鸿运)
《股份转让协议》(藏格集团与青出于蓝)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藏格集团与青出于蓝)
(六)附表
更新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司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73,441,891股
比例
持股比例:3.73%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司
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287,130,794股
持股比例:14.57%
持股数量:44,248,022股
持股比例:2.25%
更新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73,441,891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3.73%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持股数量:287,130,794股
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4.57%
(七)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更新后新增:
《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藏格集团与青出于蓝)主要内容
(一)补充协议三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甲方):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永明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藏青工业园管委会 4 号办公楼 308 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1579907524C
受让方(乙方):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锦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徐磊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M11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H6WTA2D
质权人(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至二十六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乙、丙三方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签订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宁
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现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进一步约定:
补充协议未作修改的,仍按原协议执行。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三方具有约束力。
力。
除上述补充更新内容外,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其他内容不变。补充
更新后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站。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