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委派保荐代表人覃建华对玉禾田环境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禾田”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
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玉禾田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玉禾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四、培训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违规案例,对持续督导期间及
相关工作、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公
平信息披露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五、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讨论的形式,向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详细
的讲解。现场培训后,平安证券向玉禾田提供了讲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
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同时,与会人员参与会后考试,检查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玉禾田参加培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
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玉禾田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持续督
导与规范运作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有利于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作为
平安证券对玉禾田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现场培训,达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玉禾田环境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建华 王 志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