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16 证券简称:晶盛机电 编号:2021-100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9:15 -15:00 的任意时间。
是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59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5 人,代表股份
数量 84,066,9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47%。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781,136,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 同意56,529,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33%;反对27,537,5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56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追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765,037,0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4.603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0,430,3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0931%;反对43,636,5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90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08,281,8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3,675,1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0%;反对339,5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39%;弃权52,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621%。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808,660,7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4,054,0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7%;反对12,8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