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 2021-118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宋力毅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
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5)。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
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有关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1.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在中国证监会
核准后,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资子公司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文投资”),发行对象拟以
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21年12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4.8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64,948,453股,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2.47%,未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
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方案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如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
予以调整的,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在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视发行时市场
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博文投资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得转让。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
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80,000.00 80,000.00
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上
市公司董事会可以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若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
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
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
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
定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的上述各项子议案逐项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
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的各项子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
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
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1-116)。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
的运用,公司编制了《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文
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天圆全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临 2021-119)。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
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控股股东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控股方浙江省文
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文互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相关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与 填 补 措 施 及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临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认购的博文投资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属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博文投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
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123)。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的议案》
公司与博文投资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签署了《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23)。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倪一婷、施舒珏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上述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
的过半数,对本议案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报备文件
浙文互联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