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 证券简称:渤海化学 编号:临 2021-085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
(修正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渤海化学”)
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分别与中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实
业” )、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人银” )、昆仑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 )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购买
中钞实业持有的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钞纸业”)
钞纸业 7.65%股权。股权交易款合计 2265.10 万元已支付完毕。公司
与中钞实业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161.43 万元;与北京人银最终
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761.15 万元;与昆仑投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权,中钞纸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股权交易还需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则,对股权交易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冠豪”)持
有的中钞纸业 24.93%股权正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中,股权交易能否
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则,对股权交
易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一、交易概述
中钞纸业为公司参股企业,持股比例 24.48%。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
买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产
权交易中心公开摘牌受让中钞实业持有的中钞纸业 25.94%股权、北
京人银持有的中钞纸业 17%股权、广东冠豪持有的中钞纸业 24.93%
股权、昆仑投资持有的中钞纸业 7.65%股权。 (详见公司 2021 年 9 月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参股子公司天津中钞纸业有
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号:临 2021-063)。
产权交易中心正式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终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唯一的摘牌方。
权交易款合计 2265.10 万元。
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三家公
司持有的中钞纸业的股权。上述股权交易最终成交价格分别为: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名称:中钞实业有限公司
①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1 号 C 座十二层(德胜园
区)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印钞造币行业内的防伪技术及安全管理,提供安全防
伪产品印制、技术支持及全方位的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②交易对方主要业务:中钞实业有限公司是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
控股的子公司,是印钞造币行业为社会提供安全印务服务的窗口企
业。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直接领导下,中钞实
业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印钞造币行业在防伪技术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优
势,利用在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凭证、防伪纸张、防伪油墨等产品上
的特许生产经营权和丰富的防伪技术储备,并与国外印钞和安全印务
的同行保持密切联系和技术交流,为金融系统、保险业、政府部门及
大型企业提供安全防伪产品印制、技术支持及全方位的服务,不断满
足客户对产品防伪技术升级的需要。
③中钞实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名称: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①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
楼3层
法定代表人:田波
注册资本:4,57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金融产品销售,餐饮物业服务管理
主要股东: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
②交易对方主要业务: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人
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全额出资设立,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由
中国人民银行机关服务中心代总行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其
主要任务是:坚持为总行机关服务的宗旨,承担总公司的职责并对下
属企业履行全面管理职责。公司及所属企业是以商品销售、酒店服务、
金融培训、物业管理、金融安防工程、金融外包服务、专业承包和项
目投资为主要业务,集对内(人行系统)服务和市场经营于一体的国
有独资企业。
③北京人银科工贸有限责任与公司与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名称:昆仑投资有限公司
①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汇欣大厦 B 座 401 室
法定代表人:宋津萍
注册资本:3,0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商务金融投资
主要股东:宋志平
②交易对方主要业务:昆仑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实业投资的
民营企业。涉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服务、技术培训等业务。
③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
员等方面不存在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分别为:
转让方: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
受让方:渤海化学
中钞实业将所持有的中钞纸业 25.94%的股权有偿转让给渤海化
学,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161.43 万元 。
北京人银将所持有的中钞纸业 17%的股权有偿转让给渤海化学,
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761.15 万元 。
昆仑投资将所持有的中钞纸业 7.65%的股权有偿转让给渤海化
学,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342.52 万元 。
上述转让标的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发布转
让信息征集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产
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转让方按转让价款总额的 0.2%计算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按转让
价款总额的 0.2%计算交易服务费 。
现有 2 名职工继续由中钞纸业接收。
渤海化学受让股权后,评估范围内的债务及已备案的债务由中钞
纸业承担。
不涉及。
(1)与中钞实业的产权交易
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自动转为转让价款,剩余价款人民币 911.43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次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
结算。
(2)与北京人银的产权交易
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 ,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动转为转让价款,剩余价款人民币 511.15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次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
算。
(3)与昆仑投资的产权交易
采取一次付清方式进行转让价款结算,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动转为转让价款,剩余价款人民币 242.52 万元在本合同签订后次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一并结
算。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渤海化
学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中钞
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指定收款账户。
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收到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提供的
权属变更等证明文件后,将渤海化学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专用结算
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指定收款
账户。
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按照“产
权交割清单” ,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期间完成
产权转让的交割。交易基准日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由交易基准日起
至产权转让的完成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渤海化学承
接。
本次产权转让中涉及的权属证明变更事宜,应在中钞实业、北京
人银、昆仑投资的配合下,由渤海化学尽快予以完成。渤海化学在未
支付全部价款前,不得将股权进行质押、担保等设定他项权;渤海化
学在支付全部价款后,方可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中钞实业、北
京人银、昆仑投资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中钞实业、北京人银、
昆仑投资应将保证金退还给渤海化学,并等额赔偿渤海化学;如渤海
化学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则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交易双方协
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应将保证金退还
给渤海化学。
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未能按期完成产权转让的交割,
或渤海化学未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的价款,每逾期 1 天,应按转让
价款的 0.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中钞实业、北京人银、昆仑投资三家公司持有的中钞纸业的股权
已经完成摘牌,股权交易款已经支付完毕,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
公司持有中钞纸业 75.07%的股权,中钞纸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
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对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初步测算预计交
易完成后对公司 2021 年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后的
五、本次股权交易还需进行的主要事项
上述股权交易还需进行工商登记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公
司将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则,对股权交易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
六、风险提示
广东冠豪持有的中钞纸业 24.93%股权正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中,
股权交易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
则,对股权交易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