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1-13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二十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增公司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十次会议及
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 658,014,375.77 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珠
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公司”)与中海油珠海
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珠海天然气”)发生的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50,000,000 元。鉴于天然气销售价格持续上涨,
为提前锁定天然气采购成本,根据港兴公司业务拓展及日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拟将其与中海油珠海天然气 2021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调 增 70,000,000 元 。 调 整 后 , 该 项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预 计 额 度 为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增公司 2021 年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鉴于中海油珠海天然气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总裁冯鑫
先生任中海油珠海天然气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事项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关联董事冯鑫先生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
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二、关于电力集团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
议,为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板块业务,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
团”)以自筹资金 8,918.70 万元增资入股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获得珠海公司 20%股权。截至目前,
该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为增强珠海公司资本实力,满足经营
发展 的 需 要, 电 力集 团 拟 与其 他 股东 方 共 同为 其 增加 注 册 资本
万元,增资完成后,珠海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2,863.4 万元。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电力集团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增
资的公告》。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