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 《中国软件债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1-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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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管理制度
  (经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
管理行为,提高债务管理水平,防范债务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债务管理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有效债务管理有利于合
理确定债务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
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债务管理原则和分类
  第四条 债务管理的总原则是: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防范风险、责权明确。
  第五条 适度合理原则。公司负债规模应当与自身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发
展能力相匹配,债务结构合理,资产负债率适中。
  第六条 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应当建立债务风险管理体系和预警机制,确定
监管措施;风险较大的企业还应制定应急方案,保障资金链安全。
  第七条 债务分为金融有息债务、商业性债务和或有负债三类。
  (一)金融有息债务,是指与金融机构发生借贷关系而形成的债务。主要包
括:企业从金融机构取得的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发行短期融资债
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等。此类债务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二)商业性债务,是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因商业往来与客户形成的债务。
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项等。此类债务由业务部门负责。
  (三)或有负债,是指因担保、未决诉讼(仲裁)、已贴现承兑商业汇票等
形成的或有负债,或有负债视同债务进行管理。此类债务由财务管理部门和法务
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第三章    债务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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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公司应慎重对待各种债务,要综合考虑自身财力、经营状况及偿债
能力,严格控制债务规模,公司债务总量原则上应控制在各公司总资产 70%以下。
     第九条 公司应树立成本意识,加强对债务的管理,充分合理分析比较不同
筹资渠道的资金成本,选择较低债务成本的举债方式。
     第十条 公司要及时、充分确认各种债务,所有债务入账都必须具有经过相
关人员审批的有效的证据,不得少记、多记或延迟记录债务。
     第十一条 金融有息债务管理要求:
  (一)金融机构授信范围内且无担保方式的债务,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授信范围外金融机构债务、系统外企业间委托借款,需董事会审批;系统内委托
贷款,由公司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若涉及担保事项,按照法定程序报
批。
  (二)选择合理的债务结构。固定资产投资、设备改造和对外投资等中、长
期投资所需资金应尽量通过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和金融机构中、长期借款等方
式来解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应选择金融机构短期借款。严格控制用短期借
款从事长期投资项目。
  (三)应当按照规定用途和进度使用债务资金,严禁将信贷资金用于股票、
期货等高风险业务;债务资金支付依据要充分,审批手续要完备;对重大债务资
金使用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使用,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制
止,责令改正。
  (四)应当合理安排资金,确保有息债务按期还本付息,防止有息债务逾期。
公司对预计发生到期不能偿还的借贷债务应及时通报担保单位。
  公司应及时采取各种办法妥善处理公司逾期贷款、欠息。应认真研究国家关
于公司破产、兼并、债转股等有关政策,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的破产、兼并、债转股及其他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重组方案须按法定
程序和相关法律报批。
     第十二条 商业性债务管理要求:
  (一)公司要加强对商业性债务的管理,分析债务性质、账龄,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项目进展、公司声誉及招致法律诉讼的前提下,在保证优先支付职
工工资福利、税款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开立远期支票、信用证、分期付款等方式,
充分利用自有存量资金及浮游资金,降低公司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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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业务单元部门需按月制定月度收付款计划,并及时与财务管理部门
核对账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建立严格的付款审批制度,付款手续和支
持文件必须完备,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或有负债管理要求:
  (一)公司应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严格遵守《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减少担保风险。
  (二)公司应加强对未决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的管理。定期对预计可能
发生的诉讼(仲裁)等事项进行充分调查、咨询,作好有关准备,应诉时应同有
关单位协调解决。
  (三)公司应安排专人跟踪、了解销售产品质量,定期评估形成或有负债的
风险。
             第四章   债务风险监管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披露相关债务信息。
  第十五条 建立债务风险监管机制。公司以资产负债率为基本指标,参考宏
观经济形势、下属企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结构变化、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活动收现
能力等,以适当方式对下属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监测评价,必要时发布风险预警,
并责令制定债务风险控制方案。
  第十六条 下属企业借贷债务和或有债务情况应按季汇总上报公司本部,并
对资金的使用及贷款本息归还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第十七条 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债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上报处理,限期改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中国软件与技术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债务管理规定(试行)(中国软件财字〔2006〕53 号)》同
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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