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对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本公司本次董事
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与 Johnson Controls-Hitachi Air Conditioning Holding (UK) Ltd.之间
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协议约
定的交易条件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业务合作协议》各条
款及其各自的年度上限公平合理。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议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马金泉 钟耕深 张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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