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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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元证券”)作为安徽
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或“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塑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5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38,599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0,192.0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21日,根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2)及《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金投资额          资金金额           余额
     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碱深
     加工项目
        合    计          140,192.00    140,192.00     40,000.00    100,208.70
       注:上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及其孳息。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12个月内存在
     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等金
     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期限
       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投资额度
       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
     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
     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
     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
产品。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推进,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
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20亿
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袁大钧        董江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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