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35 证券简称:华塑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在上述
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履行审议程序: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
或“公司”
)于2021年12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
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35 号)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8,599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88.0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2021]230Z0292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
并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相关文件规定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根据《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实际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 实际投入募 募集资金账户
金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余额
提效综合改造项目
年产 20 万吨固碱及烧
碱深加工项目
合 计 140,192.00 140,192.00 40,000.00 100,208.70
注:上述截至 2021 年 12 月 2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募集资金及其孳息。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部分募集资金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
推进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以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
循环使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
机构的理财产品。
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
制投资风险。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
环使用。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委托理财资金投向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且符合
以下条件:
得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低风险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公司将
严格把关产品的购买流程,履行风险控制程序。
(四)风险控制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用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
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情况
公司在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下,严格筛选信誉好、规模大、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证券等金融
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数据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810,406.73 841,882.69
负债总额 361,426.26 429,470.39
净资产 448,980.47 412,412.29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54,999.12 117,389.55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推进,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将根据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别不同,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
动资产”。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均属于流动资产,不对资产负债率、流
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财务状况指标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及不可抗力风险等
风险影响。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委托理财,
上述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且履行
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也不影响公
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正常推进、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前提下,对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对不超过人民币 3.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期内可以滚动
使用。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全体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3.2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