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晨光: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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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1     证券简称:航天晨光        编号:临 2021—033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
和会议资料。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 12 时。会议应参加
董事 9 名,实参加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十四五”综合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骨
干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公司
  公司董事薛亮先生、文树梁先生为本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航天晨
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通过《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
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制定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薛亮先生、文树梁先生为本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薛亮先生、文树梁先生为本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行审查确认,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
数量或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缩股、派息、配股等情形时,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或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
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该等限制性股票的登记结算、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以及解除限售、回购注销等事宜;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终
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已解除限售或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
核对标企业样本;
其他相关协议;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
修订的,授权董事会依据该等修订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不得授权董事会,必须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明确规定
须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公司董事薛亮先生、文树梁先生为本计划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的议案,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股
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根据相关规定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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