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本次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
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沈菊琴 冯增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