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78 证券简称:三星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1-111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星新材”)第四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以书面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娟红女
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2)。
(二)会议以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 40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40 名激励
对象共计 39.48 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
披露的《三星新材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113)。
特此公告。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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